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监管指引》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 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内幕信息及其知 情人的管理事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