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_会计师事务所第二轮问询回复意见(修订稿)
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报告 XYZH/2023ZZAA3F0049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60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的相关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我们"或"会计师")作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或"北玻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就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审慎核查与落实, 现就审核问询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问题 1: 2022 年 9 月,发行人将持有的联讯创投 40%股权和联讯投资 29.41%的财产 份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高学明,构成关联交易。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决策程序的合法 合规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 联化的情况;(2)该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独立经营能力的影响;(3)是否存在违 规决策、违规披露等情形;(4)募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