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A40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贵所审核函〔2024〕120001 号《关于厦门金 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收悉。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我们对涉及会计师 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问题的回复中简称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 相同含义。如无特殊说明,以下单位均为万元,本说明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 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1 第一题、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5.04 亿元、36.16 亿元、 30.09 亿元和 23.21 亿元,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4.54%、6.74%、6.95% 和 7.9%,占比逐渐提升;净利润分别为 9.53 亿元、7.82 亿元、2.45 亿元和 2.43 亿元,呈大幅下滑趋势;主要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