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利 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进行了自查, 并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在 任独立董事赵伟建、沈哲、刘亚萍、程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赵伟建、沈哲、刘亚萍、程丽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5 日 - 1 -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