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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002734LMGF(002734)2024-04-25 12:0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 且形成讨论意见。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当 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认可。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