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亚萍)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亚萍,经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 制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出席股东大会 | | --- | --- | --- | --- | --- | | 次数 | | | | 次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