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光华科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注销2021年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002741GHKJ(002741)2024-04-26 12:41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四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光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华科技")的委托,根据本所与公司签订 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指派本所全奋律师、陈竞蓬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担任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