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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元股份: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002805FENGYUAN(002805)2024-04-26 13:0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 第五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审计委员会; (二)过半数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选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