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 资及委托理财相关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 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五条 以资金管理、投资理财等投融资活动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或其控股子 公司,其业务行为不适用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的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 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