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盘龙药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除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 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公司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 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前款规定的除公司外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重大事项是指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事件的,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1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