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和确认子公司建设募投项目有关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 普光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铭普光磁本次调 整和确认子公司建设募投项目有关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和确认 子公司建设募投项目有关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 号),公司已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626,06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17.65 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6,999,994.3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405,307.1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594,687.17 元。前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