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三条 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定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