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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技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002957PHUA LEE MING(002957)2024-04-26 13:0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长、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