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要求,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曹广忠先生 和韦佩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曹广忠先生和韦佩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