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祥鑫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鑫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祥鑫科技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1 号)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33.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5,94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12,852,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