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则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 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