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第一条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利益。 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