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普医疗: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04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及《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6)个月内举 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二(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