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长远 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建议主任 委员由公司董事长兼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委员任职期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企业管理部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