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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于国华)
300241Refond(300241)2024-04-25 15:44

本人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 11 月 13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 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工 作述职如下: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国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