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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300302TOYOU(300302)2023-12-28 10: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