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宜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 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