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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300343LECRON(300343)2024-04-23 10:09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 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