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2024年4月)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次修订前 | 本次修订后 | | --- | --- | |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 |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 | |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 |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 | |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 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 | |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 职务。 |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