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按时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 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李华,女,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 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 年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