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任职要求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