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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铭智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公 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成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