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华铭智 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依法检查公 司财务,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应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 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