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订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 知全体独立董事,但在紧急情况时不受前述通知时间限制。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