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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 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 -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 符合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 具备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四)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