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第三条 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 的要求,结合《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为: - 1 - (一) 公司董事; (二) 公司监事; (三)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高管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