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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枫)(离任)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晓枫)(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 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 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6 6 0 0 0 否 4 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 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 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28 日任期届满期间,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