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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朗进科技的监管函
300594Longertek(300594)2024-04-26 10:51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关于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62 号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净利润)为 1,000 万元至 1,500 万元;4 月 22 日,公司披露 《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 2023 年度净利润修正为 亏损 300 万元至 400 万元;4 月 26 日,公司披露《2023 年 年度报告》,2023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 317.13 万元。你 公司《2023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 2023 年经 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但未能及时披 露修正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