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4年4月)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或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 它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 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以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 未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强令为他人担保的行为应当拒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条件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