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行内部审计经常化、制 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 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公司法》、《审计法》、《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审计部机构设置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为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接受审计委 员会、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属于董事会直接领导,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不受其他 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对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必须有专职负责人,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低于三人,审计部主任一 名, 其中至少有一名成员为会计专业人员。审计部主任由董事会任免。 第六条 审计部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 组,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 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 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 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任何被审计的部门(个人) 应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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