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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 2805-9088 传真:(86-20) 2805-9099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 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 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 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 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