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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库科技: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300620AFR(300620)2024-04-23 10:53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珠海市情侣中路 47 号怡景湾大酒店五层 电话:(0756)-8893339 传真:(0756)-8893336 1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致: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为公司调 整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出具法律意见 书。本所律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 下简称"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