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二、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聘请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并与中金公司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持续督导期间自本次发行与上 市完成之日起计算,至本次发行与上市完成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 年度届满之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 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金 公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 中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金公司已委派郑明龙先生、赵欢先生 (简历见附件)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中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 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