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柯东洲-离任)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柯东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智 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审慎审核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2019年0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08月28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现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