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兴证券对宇瞳光学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采购与付款、 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内容。 1、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 了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方面 也建立了清晰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