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专门委员会。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 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