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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300816Actblue (300816)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 规则以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 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 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