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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陆通:2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3]4997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2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 陆通"、"发行人"、"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保荐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 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同时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 对《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 |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