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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智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迦 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董事会授权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