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康平科技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康平科 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8 号)文件批复,康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14.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32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 行费用人民币 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