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融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司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 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