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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瑞生物: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3470020号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易瑞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易瑞生物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易瑞生物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易瑞生物实 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