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财务总监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 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 人员本人的同意。公司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徐宏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的 资格与能力,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徐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