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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华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华立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产 品、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