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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作为深圳市金 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百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